结婚吉日12大忌讳
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,选择结婚的吉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习俗。我们中国人对结婚日期的筛选颇为垂青,并讲究“润年润月”之说。每隔两、三年,便会出现一个润年,这一年有两个“立春”,一个“润月”。在这样的年份中选择结婚吉日,被认为是非常吉祥的。
在选择结婚日期时,我们也有一些需要避开的日子。比如,在阴历的三月、七月和九月,即适逢“清明”、“盂兰”和“重公”的鬼节时期,不宜办喜事。而在月初圆的“中秋节”月份,即阴历八月,则是非常适用办婚礼的月份。
还有“三娘煞”之说,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,使她不能出嫁。基于报仇心理,三娘专门破坏新人的喜事。每月的初三、初七、十三、十八、廿二及廿七这些日子都不宜结婚。
在选择婚期时,要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为主,并参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。俗话说“子靠出生时,女靠行嫁年”。如果忽略这个准则,可能会导致婚后的问题。父母的生辰也不应与结婚吉日相冲突。虽然父母生日的正日不宜嫁娶,但在该月份内结婚却是完全可以的。
除了以上这些讲究,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。比如双方的工作和学习实际、家庭实际、身体状况等。若一方正在忙于学习或工作,应该避开紧张的时期,等待合适的时机再选吉日。婚期也要考虑双方的意见,特别是女方的意见非常重要。
如果将婚期和节假日结合,或许是一个理智之举。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婚礼的情趣,还可以节省招待亲朋的费用。假期结婚的新人相对较多,因此要注意提前预定酒店和车队等。
对于“好日子”的定义因人而异。无论选定什么日子,最重要的是选择一个大家都满意的日期,让新婚的喜悦和幸福成为永恒的记忆。在选择结婚日期时,我们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,包括传统习俗、工作学习、家庭实际以及身体状况等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选出一个真正适合我们的吉祥之日,开始我们的幸福婚姻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