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的签可以给别人说吗求得的签能不能跟别人说
本报讯(记者 谭心怡)近日,思明法院公布了一起涉及房屋销售的案件,令人大跌眼镜。一名叫做白先生的购房者,为了购买心仪的房子,支付了定金及中介费用,却意外发现房子已经被别人买走。
据了解,白先生在一家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位于厦门某社区的房屋,经过中介的沟通和协商,白先生决定购买这套房子。签订合同的人并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者大金(化名),而是他的弟弟小金(化名)。基于对中介公司的信任,白先生与小金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,并支付了高达10万元的定金以及3万元的中介费用。
在一切看似顺利进行的时候,问题出现了。当白先生催促对方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时,大金却表示他并没有委托小金出售房屋,而且该房屋已经出售给了其他人。这一消息让白先生惊愕不已。
据白先生介绍,在签订合同前,他曾多次向中介机构确认合同的有效性,而中介机构则一再保证大金确实委托了小金出售房屋。合同中也明确规定了中介机构应确保房地产所有权明确无误的义务。为了购买这套房子,白先生甚至卖掉了自己的原住房。
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,白先生向法院起诉中介公司,要求退还中介费用。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中介公司在明知小金并非房屋产权人的情况下,仅凭小金自称有代理权就认为其有权出售房屋,并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,显然没有尽到作为专业房地产中介应有的审慎义务。白先生要求中介返还3万元中介费的诉求,具有法律和事实依据,法院予以支持。
这一事件提醒广大购房者,在购房过程中要谨慎选择中介公司,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也提醒中介公司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审核力度,确保房屋所有权的真实性,以免陷入类似的纠纷。毕竟购房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生中的大事,应该慎之又慎。同时也要注意与中介签订合同一定要谨慎小心。